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韩玉红
业务手机:18755660357
律师网址:www.bishenglvshi.com
执业证号:13408200811900794
所属律所:安徽引江律师事务所
所属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吾悦广场B1座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常识法律常识
潜水时气瓶被潜友恶意关闭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9-09-18 10:49:55点击次数:997次字号:T|T
潜水时关闭气瓶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潜权出于故意关闭气瓶的,可能会涉及到故意杀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上一篇:电子商务监管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下一篇:网络拍卖关系达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