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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活埋男婴已由福利院代养,福利院收养条件
更新时间:2019-10-30 15:37:01点击次数:1208次字号:T|T
活埋婴儿是属于故意杀人行为,被活埋的婴儿已经被移交到福利院代养,福利院会对婴儿进行全面的照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福利院收养的条件包括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等。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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