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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韩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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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违停被贴罚单,警车是否有特别停车权
更新时间:2019-10-30 15:38:19点击次数:1267次字号:T|T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具有优先通行权,但没有特别的停车权,如果是不是在执行任务,违章停车同样要受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