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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12-16 15:16:05点击次数:1265次字号:T|T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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