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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如果被警察带走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6-11 08:34:06点击次数:1475次字号:T|T
您或者身边的家人、朋友有被警察带走的经历吗?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首先要向羁押机关了解到,自己的家人是被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和拘传都是公安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的行为,其实二者有些相近,这两点都是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后进行盘问或者讯问。只是,他们在性质上有所不同。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秩序,而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行为,但是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这两种不同的性质行为分别是由《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的规范行为!在盘问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并且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是不允许作出上述决定,正确的方法是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但是如果刑事立案以后,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话,那就必须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传唤以及拘传,并且不得超过12小时,而且最长可延长至24小时。重点是但无论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都不能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以及县!
第二:就是要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的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这样的话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及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之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享有拘留权,但是公安机关享有拘留权的执行权。如果自己的家人在拘传二十四小时后仍然没有回家,那么就可以询问公安机关是被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那么拘留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15天,如果违法多项也最多不能超过20天!但是刑事拘留就有所不同,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的拘留,并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的《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就会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将其释放。但是也有几种情况公安机关将不予批准,比如犯罪人逃跑或者藏起来,并且伪造证据。不讲自己的真实身份的!
第三:如果被刑事拘留以后,一定要争取尽快的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它通常会写明涉嫌罪名。无论任何的一起犯罪,影响量刑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定罪,这样就大致明白了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大致范围!也可以通过《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的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最开始的时间,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最后被拘押的期限。而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后需要逮捕的,就会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到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对于流窜作案和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如果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就是30天。
第四:如果是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那么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就要了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他们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管辖,直接会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一般情况下,在我们的国家,公安机关都将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当然也基上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监狱。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争取使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他本人的省份羁押并受审。
第五:如果向羁押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所谓取保候审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了保证金或者提供了保证人和出具保证书,并且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和起诉或者审判。而且必须要随传随到。从某种情况来讲,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首先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以及精力的行为即为取保候审。而有些犯罪人是不允许取保候审,比如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犯。还有以自残方法逃避侦查,危害到国家安全的犯罪和暴力犯罪,还有那些犯了严重罪行的嫌疑人!
第六:在什么情况下聘请律师的问题。对于我们的国家,在刑事案件中要聘请律师,这已经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得到权益保护最好的选择了。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律师就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了。对于聘请律师的时间,一般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的第一次讯问的时候,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况,而聘请的律师就可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聘请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也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的案情。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侦查机关也会根据案件情况的大小可以派员在场。
第七: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通信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除了因国家安全或者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就会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权利和通信隐私问题。作为看守所接受办案单位的委托,他们有权利对被羁押人发收的信件进行检查,但如果发现有碍侦查或者起诉和审判的情况,就可以扣留并上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八: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接济问题,如果事件发生的突然。在一般情况下,在了解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地点后,就会通知家属给予接济,以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地点能生活得相对舒服一些。但在我国的有些省份,关于如何接济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也是有些不一样。第九:押物证和书证的处理,如果在勘查或者搜查中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就会被扣押。但与本案无关的物品不会被扣押。第十:对查询和冻结存款和汇款的问题,按照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的需要,也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和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和汇款。第十一:对犯罪嫌疑人也会做鉴定。为了查清案情,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就会派遣专业技术执法人员进行鉴定。鉴定的范围,也包括刑事技术鉴定和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当然,也会对扣押的物品进行鉴定。
第一:首先要向羁押机关了解到,自己的家人是被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和拘传都是公安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的行为,其实二者有些相近,这两点都是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后进行盘问或者讯问。只是,他们在性质上有所不同。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秩序,而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行为,但是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这两种不同的性质行为分别是由《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的规范行为!在盘问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并且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是不允许作出上述决定,正确的方法是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但是如果刑事立案以后,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话,那就必须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传唤以及拘传,并且不得超过12小时,而且最长可延长至24小时。重点是但无论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都不能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以及县!
第二:就是要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的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这样的话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及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之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享有拘留权,但是公安机关享有拘留权的执行权。如果自己的家人在拘传二十四小时后仍然没有回家,那么就可以询问公安机关是被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那么拘留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15天,如果违法多项也最多不能超过20天!但是刑事拘留就有所不同,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的拘留,并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的《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就会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将其释放。但是也有几种情况公安机关将不予批准,比如犯罪人逃跑或者藏起来,并且伪造证据。不讲自己的真实身份的!
第三:如果被刑事拘留以后,一定要争取尽快的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它通常会写明涉嫌罪名。无论任何的一起犯罪,影响量刑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定罪,这样就大致明白了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大致范围!也可以通过《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的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最开始的时间,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最后被拘押的期限。而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后需要逮捕的,就会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到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对于流窜作案和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如果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就是30天。
第四:如果是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那么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就要了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他们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管辖,直接会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一般情况下,在我们的国家,公安机关都将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当然也基上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监狱。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争取使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他本人的省份羁押并受审。
第五:如果向羁押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所谓取保候审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了保证金或者提供了保证人和出具保证书,并且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和起诉或者审判。而且必须要随传随到。从某种情况来讲,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首先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以及精力的行为即为取保候审。而有些犯罪人是不允许取保候审,比如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犯。还有以自残方法逃避侦查,危害到国家安全的犯罪和暴力犯罪,还有那些犯了严重罪行的嫌疑人!
第六:在什么情况下聘请律师的问题。对于我们的国家,在刑事案件中要聘请律师,这已经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得到权益保护最好的选择了。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律师就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了。对于聘请律师的时间,一般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的第一次讯问的时候,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况,而聘请的律师就可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聘请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也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的案情。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侦查机关也会根据案件情况的大小可以派员在场。
第七: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通信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除了因国家安全或者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就会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权利和通信隐私问题。作为看守所接受办案单位的委托,他们有权利对被羁押人发收的信件进行检查,但如果发现有碍侦查或者起诉和审判的情况,就可以扣留并上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八: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接济问题,如果事件发生的突然。在一般情况下,在了解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地点后,就会通知家属给予接济,以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地点能生活得相对舒服一些。但在我国的有些省份,关于如何接济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也是有些不一样。第九:押物证和书证的处理,如果在勘查或者搜查中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就会被扣押。但与本案无关的物品不会被扣押。第十:对查询和冻结存款和汇款的问题,按照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的需要,也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和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和汇款。第十一:对犯罪嫌疑人也会做鉴定。为了查清案情,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就会派遣专业技术执法人员进行鉴定。鉴定的范围,也包括刑事技术鉴定和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当然,也会对扣押的物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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