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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韩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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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我喝完酒又去其它地方喝酒回家车祸身亡
更新时间:2024-02-22 20:37:23点击次数:338次字号:T|T
法律主观: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1.强迫劝酒的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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