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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韩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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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4082008119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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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费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19-12-20 15:06:05点击次数:1380次字号:T|T
风险代理费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风险代理费用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如果因风险代理费用产生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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